校属各单位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经研究,现将我司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4月5日清明节(星期六)放假,4月6日(星期日)照常休息,4月7日(星期一)补休。 教学安排的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 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出行安全教育并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 董事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